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0日拟作出永安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永安市丰源化工设备更新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650325 、8811811(传真)
电子邮箱:yahbsp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永安市丰源化工设备更新项目 |
永安市小陶镇大陶口村362号(现有厂区内) |
永安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 |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
淘汰1台10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新增两台4t/h天然气锅炉及1座LNG储气站。 |
见附表1 |
附表1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大气环境 |
DA005废气排放口(新增)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经低氮燃烧后的锅炉废气由排气管道引至所在建筑顶楼屋面进行排放(排气筒高度12m) |
DA006废气排放口(新增)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经低氮燃烧后的锅炉废气由排气管道引至所在建筑顶楼屋面进行排放(排气筒高度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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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储气站废气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
1)卸车废气通过管道接入BOG温控加热回收系统,回收后接入供气管道;2)闪蒸气经储罐配置的降压调节阀排出,排出后通过BOG温控加热系统加热回收,回收后接入供气管道;3)超压泄放废气、检修时排放的天然气属于非正常工况排放;4)为了安全,站内设有紧急放空系统(EAG),LNG储罐及管道上的安全排放和放散管汇集到EAG总管,经空温式EAG加热器后,引至10m高放散塔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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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环境 |
软水制备反渗透水及锅炉排污水 |
pH、COD、SS |
软水制备反渗透水与锅炉排污水共用1套沉淀池(有效容积7m3)处理后纳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依托厂内现有的1座3800 t/d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pH调节”工艺处理达标后经综合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文川溪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生产噪声(Leq) |
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维护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填埋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3)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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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加强管理,及时对天然气管道进行检修,安装LNG泄漏报警器; 2)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厂区,同时配套泡沫式灭火器,以应对突发情况; 3)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定期对厂内进行巡视; 4)本次技改后,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将本次变更内容纳入预案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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