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1-10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11-03 16:32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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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1-10月共完成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

生态环境损害事实

赔偿及修复情况

1

福建辰元木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福建辰元木业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有生产,锅炉循环水池有部分循环废水流到循环水池旁的雨水沟中,最终通过雨水沟流入外环境中。执法人员在该公司锅炉循环水池旁的雨水井和该公司南侧厂界雨水井(流入外环境处)采集水样,根据三明市永安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永测报字〔2023〕第H008号),锅炉循环水池旁的雨水井COD:112mg/L、挥发酚:1.62mg/L,南侧厂界雨水井(流入外环境处)COD:630mg/L、挥发酚:3.03mg/L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中“COD:100mg/L,挥发酚:0.5mg/L”的排放标准,对水环境造成损害

 

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福建辰元木业有限公司自愿捐款1600元,由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代理实施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市场化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2

永安市元诚涂装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永安市元诚涂装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电泳、脱脂、表调、磷化工段地面有设置废水收集明沟,废水通过该明沟汇入废水收集池,收集池另一侧设有开口,废水集满后可以从该开口处通过车间内水沟排入该公司厂房内的雨水沟,厂房内雨水沟与厂房外雨水沟相连接,废水最终通过厂房外东侧雨水沟排入外环境。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房外东侧雨水沟和厂房内南侧雨水沟采集水样,根据三明市永安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永测报字【2023】第H009号),厂房外东侧雨水沟COD:461mg/L、总磷:3.3mg/L,对水环境造成损害

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永安市元诚涂装有限公司自愿捐款1600元,由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代理实施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市场化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3

永安市中安机制炭厂

2023年4月24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永安市中安机制炭厂开展检查。三明市永安环境监测站在该厂废气排放口(DA001)进行采样监测。根据三明市永安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永测报字〔2023〕第B021号),永安市中安机制炭厂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103mg/m3,超过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颗粒物:50mg/m3”的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

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永安市中安机制炭厂自愿捐款600元,由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代理实施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市场化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4

三明市东泰染织有限公司

2023711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会同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三明市东泰染织有限公司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总排口外排,排放的废水感官较差,略显浑浊。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该公司废水总排放口处采集水样四瓶。根据三明市永安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永测报字【2023】第H053号)显示,废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264mg/L、悬浮物:458mg/L、氨氮:2.26mg/L、总磷:0.70mg/L、总氮:5.71mg/L。该公司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超过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化学需氧量≤80mg/L,悬浮物≤50mg/L,总磷≤0.5mg/L”的排放标准,对水环境造成损害

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三明市东泰染织有限公司自愿捐款11125元,由永安市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代理实施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市场化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5

福建牧子易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8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百芑坵村的福建牧子易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进行检查。经调查,位于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百芑坵村的福建牧子易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化农业存栏一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报送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批,2021年4月办理了排污登记,2022年3月开始投入养殖。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在养殖,有中大猪5200余头。该养殖场北侧有一集水池,6月7日执法人员到现场时,养殖区雨水进入该集水池并通过池底管口流向北侧山边水沟。而6月8日执法人员到现场时,该集水池正在排入养殖废水,废水从池底管口流向北侧山边水沟排放。根据《监测报告》,该公司排放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4.72×103mg/L、氨氮666mg/L,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中“化学需氧量≤400mg/L、氨氮≤80mg/L”的排放标准,对水环境造成损害

福建牧子易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水畲族乡青水村、过坑村、东井村达成协议,在过坑村、百岂坵村、东井村、青水村附近的河流通过增殖放流(投入鱼苗)的形式,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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