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永安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为合理设定永安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设备采购清单,进一步精确投资概算。我局拟对项目建设中所涉及资源化利用工艺流程提升改造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以及检测的相关设施、设备面向社会开展市场需求调查,并进行公开询价。
一、设备清单等材料获取方式
与询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获取。
二、报价结果提交
1.报价单位与询价单位联系人取得联系,根据项目概况和建设需要,通过对项目的理解,参照同类型项目,填报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型号参数指标)及价格。
2.报价单位确认参与询价单位组织的询价工作,须将报价确认函盖章扫描件、按要求填报的设备清单盖章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等符合本轮询价工作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递送至询价单位。询价单位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通知报价单位参与现场询价。
三、询价单位及联系人
询价单位: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98-3853613
邮箱:yasy168@126.com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需于2024年11月4日上午12点前把以上所需材料和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邮箱等同步发送到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站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形式发起正式询价。
四、其他事宜
包一: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备。
1.报价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信誉。
2.报价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纳税和征信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内容,纳税和征信正常。
3.报价单位具备专业研发生产或销售农业、环保设备设施产品能力,能支持和提供相关现场督导及制装服务(参与相关设备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可提供设备参数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相关部门、行业颁发的资格证书等;相关产品有经适用性实地试验的,提供产品验证检验检测报告,粪污处理类设备或产品提供有关臭气阻隔性能检验报告;(获得相关专利的单位,可提供企业自主产品专利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价单位近两年内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报价单位通过对项目的理解,凭借同类工程经验,完成报价书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产品备货计划及产品验收;
②运输及防护措施;
③安全措施;
④应急预案(抢救方案、相应器械配备等)
⑤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图、项目人员配置、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
⑥安装及调试;
⑦进度保障方案;
⑧提供工艺图纸,匹配处理量,详细描述工艺,综合考量设备的使用效果;
7.报价单位需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特点,针对项目要求编制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售后服务技术力量支持及人员配置;
②应急措施方案及售后安全保障;
③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及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和响应时间方案;
④售后服务方式(送修、上门或现场派驻服务人员);
⑤维护周期及维护流程和零配件供应及配件仓库设置等;
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所采购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为新产品。设备的零部件及其核心构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标准实施,零配件选材用料为纯原料,不得采用再生料,核心件为最新的全新标准件,不得采用拆旧件、组装件。保证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确保项目品质;报价单位需充分考虑费用、质量、服务等多方面因素,提供的产品或设备报价应包含设备运输、开箱检查、二次转运及搬运、现场吊装、安装调测及试运行等费用,以及不低于三年的售后运维保障等服务。
9.报价单位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参与采购单位询价,提供产品现场展示和性能演示;并结合自身情况和特点,组织生产工艺流程参观调研,提供产品适用性实地试验和运行运营实训讲演。
10.因项目涉及采购设备品目较多,报价单位可根据项目理解,结合自身产品情况,提供本企业生产、销售的设备报价及相关证明材料。
包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运粪车辆。
1.报价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信誉。
2.报价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与汽车销售相关内容。
3.报价单位需提供三明区域内经销网点或维修服务网点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单位需对提供的车辆承诺为全新车辆。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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