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贴资金9.24万元,用于补贴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运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的病害猪不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一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按去尾法取整数,不得四舍五入),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补贴对象为交出病害猪、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和承担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实施者。永安市康顺食品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入场后死亡整猪78头,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折算成相应头数72头,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为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由省级财政补贴70%,共计补贴9.24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1年7月22日-7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进行反映。
受理单位: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0598-3811559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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