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永安市2024年强制免疫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根据《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强制免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8号)中央财政下达永安市2024年强制免疫中央补助资金90万元的分配情况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8-3800818(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分配表
项目 |
用途 |
金额 |
“先打后补”补助经费 |
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申报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场的省级以上配套经费 |
50万元 |
免疫效果监测 |
动物疫病监测经费,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购买服务、疫病监测样品补助、实验仪器更新等 |
25万元 |
实施强免计划 |
疫苗储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培训及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购买动物防疫服务、人员防护等 |
10万元 |
日常工作经费 |
日常实施动物防疫工作的交通、宣传等工作经费、更新及维护采样工具及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与调度 |
5万元 |
合计 |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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