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永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根据《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1号)文件中下达永安市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的分配情况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8-3800818(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专项资金补助经费分配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专项资金补助经费分配表
项目 |
用途 |
金额 |
工作经费 |
免疫、检疫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办公耗材、相关票据等工作经费、宣传材料印刷经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保险、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 |
6万元 |
储备经费 |
疫苗、消毒物资、免疫标识、疫苗冷链系统的调运储备、更新及维护控制、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
5万元 |
培训经费 |
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及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主要用于聘请专家的差旅、交通、劳务费等 |
1万元 |
交通经费 |
动物疫病防控日常交通 |
3万元 |
合计 |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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