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永安市2023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流程
补贴类型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补贴对象 |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我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不列为补贴对象。惩戒措施的执行人员暂不列为补贴对象。 2.30亩以上种粮大户补贴:种粮大户指承包耕地30亩(含30)以上,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有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提供实际种植情况承诺书的种粮主体。 3.再生稻种植使用催芽肥农户。 |
补贴范围 |
永安市 |
补贴标准 |
全市按测算补贴标准统一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再生稻种植催芽肥补贴,每亩补贴标准20元;种植水稻30亩(含30)以上的大户,每亩补贴标准100元;种植玉米、马铃薯、甘薯、大豆等旱粮分别达到30亩(含30)以上的大户,每亩补贴标准30元。 |
申请程序 |
详见附图。 |
申请材料 |
村级摸底面积数据 |
咨询电话 |
0598-3833072 |
受理单位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办理时限 |
春冬: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
夏秋: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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