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高素质农民培训

日期:2023-08-05 16:45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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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

  2.培训政策。参加培训的学员费用全免,包括参训人员的培训费、教材费、学习用品费、食宿费、实训费等。

  3.参训条件。年满16周岁,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积极动员鼓励女性农业从业者参加培训,但同一对象同一个年度内参加省级项目(1-3天短期培训)培训不得超过3次,同一对象可以重复参加不同层级培训。

  4.培训时间。根据不同项目要求安排时间,具体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按照每个培训班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教学计划。

  5.推荐方式。按照培育生产经营型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原则,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个人报名(或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根据报名情况开展培训。

  6.咨询电话:0598-3833072

  7.受理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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