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验收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5号)文件要求,永安市小陶镇雨露家庭农场、永安市恒和园家庭农场、永安市稻草人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永安市洪田福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完成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建设,并通过专家组的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5日—8月19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实施内容 |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实施地点 |
项目负责人 |
1 |
永安市小陶镇雨露家庭农场 |
购置全喂入收割机1台; 资金总额:14.9万元。 |
10 |
大陶口村 |
张如沐 |
2 |
永安市恒和园家庭农场 |
建设弥雾系统51.2亩; 资金总额:22.02万元。 |
10 |
红星村 |
赖建洋 |
3 |
永安市稻草人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 |
1.购植保无人机2架及配套设备; 2.购皮卡车1辆; 3.购弥雾机1台; 4.购喷雾喷粉机12台; 5.购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 6.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班; 资金总额:30.30万元。 |
30 |
合作社 |
赖凤春 |
4 |
永安市洪田福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
1.购买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2台; 2.山地作业搬运机1台; 3.电启动大马力柴油水泵1台; 4.电启动中马力柴油水泵1台; 5.购买果园迷雾系统动力4套及相关配套水管、接头、喷头等; 资金总额:30.88万元。 |
30 |
罗源村 大坑村 |
罗先福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