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承担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安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农〔2024〕92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推荐,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永安市田园农机专业合作社、永安市锦业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安市安砂燕飞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永安市小陶镇雨露家庭农场等3家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承担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28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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