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永安市省级全程可追溯规范化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1号),下达我市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任务1个,专项资金50万元。因我市仅福建明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列入2024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储备名单,并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合格,经研究决定,确定福建明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省级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100亩以上,配备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展示中心、应用系统(物联网云平台+GAP系统)和专业服务等内容。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0598-3833473进行反馈。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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