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3年9月)

日期:2023-10-08 08:36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永市监桥处罚〔2023〕48号 关于天颐食品(福建)有限公司涉嫌销售绿茶饼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天颐食品(福建)有限公司 91350481MA31R01H6Y 邱恒根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信后于2023年6月12日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艾艾哆“绿茶饼”食品标签进行检查,发现涉案生产日期2023年01月09日“绿茶饼”食品包装袋标签上品名为绿茶饼,配料表并无标注绿茶成分及含量,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2、处5000元的罚款。

尚未主动履行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