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五期)
为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永安市某中学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某中学食堂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的食品仓库通往外界的通道未配备挡鼠板。
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整改,并于2024年9月14日在食堂的食品仓库与外界相通的门配备了挡鼠板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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