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助推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药监器械函〔2023〕71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1、各市场监管所摸清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基数,有计划有目的安排好专项整治工作,压实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到事,全面梳理监管短板和不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按文件内容对本辖区内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重点任务、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及网络销售排查整治;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省局社会共治系统;
3、各市场监管所指定1名人员负责相关数据和材料报送工作(报送材料用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药械科罗宗利工号),收集每次检查记录并保存归档。每季度最末月25日前报送相应统计表格;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相关统计表格,总结报告应当包括对本辖区内经营和使用环节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相关意见和建议等。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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