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2021年第三季度)

日期:2021-10-12 14:28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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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问题线索来源 处理结果 处罚依据 备注
1 永安市大湖卫生院 购进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验收记录 检查发现 责令改正并处警告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已结案
2 永安市安砂中心卫生院 购进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验收记录 检查发现 责令改正并处警告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已结案
3 永安西洋卫生院 购进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验收记录 检查发现 责令改正并处警告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已结案
4 永安市健源堂药店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检查发现 责令改正并处警告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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