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日期:2021-12-02 16:45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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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强化依法行政,转变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避免发生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本部门职能结合永安实际制定“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事项清单,决定选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矿产资源勘查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为检查事项。推广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根据形势变化或者监管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每年根据工作计划确定随机抽查时间安排。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由检查事项涉及的科室提供,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开展随机检查时,检查组人员不少于2人,可视检查对象情况适当增减。

  2.确定抽查程序和方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工作细则,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比例抽取本年度抽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对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3.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三)确保抽查检查取得实效。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法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达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单位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提高日常监管工作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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