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渔业领域随机抽查监管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2-19 17:21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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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有关单位: 

  依据《永安市渔业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永政农〔2019〕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列入水生动物管理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海渔电〔2020〕45号)工作要求,调整下达2021年渔业领域随机抽查监管计划(详见附件1),并根据渔业养殖生产领域生产主体的变化情况调整生产主体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2、3、4、5),休闲模式经济组织(主要指养殖中不投饵、不投药,产品不销售的)暂不纳入名录库。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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