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实施方案》(国市监综〔2022〕80号)精神,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永安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一)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修正)执行,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二是严格落实《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日常履职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涉刑线索移送至司法机关,并不断完善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作配合机制。
(二)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根据上级部署推进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化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逐步实现经营范围登记的统一表述。
(三)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围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执法,制定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要点,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建立“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影响竞争审查约束,加大政策措施抽查和督查力度。重点聚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殡葬等民生、公用事业领域,加强垄断案件线索摸排工作。
(四)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一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依托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继续优化“两个清单”,做好监管行为数据录入、加强 行业对口工作指导等重点工作。三是树立“公示即监管”理念,以年报为抓手,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四是严格落实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强信用约束,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五是推进信用修复工作。
二、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五)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依托,以全面反映市场主体的综合信用水平、消除社会各方信用信息不对称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充分共享和互联互通互认,确保信息的高效归集、有效流动。
三、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六)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加强各类市场主体数据准确录入和导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七)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扩大认证范围,将更多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纳入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与行业需求相结合,引导企业、社会、政府部门优先采购和选用绿色产品。
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八)健全商品质量体系。通过实施品牌引导、培育、奖励、保护“四大机制”,将产品质量好、管理水平高且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鼓励企业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推动企业参评“省政府质量奖”“三明市质量奖”。
(九)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标准的制修订,有效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主动抢占行业的制高点。
(十)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加强消费维权力度,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门。建立永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建立消费维权部门协作机制和社会共治机制,加强和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依法高效处理消费纠纷。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联合开展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努力做到全市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并建成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景区,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消费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
五、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十一)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各类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十二)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量。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综合执法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十三)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深化双随机监管制度,统筹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持续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六、进一步规范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十四)着力强化反垄断。加强反垄断能力建设,抓好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人才培训,强化反垄断人才储备和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反垄断执法队伍。重点聚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殡葬等民生、公用事业领域,加强垄断案件线索摸排工作。
(十五)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培训。要发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公平监管方式,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扩大执法影响力。
(十六)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堡垒。重点聚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殡葬等民生、公用事业领域,加强垄断案件线索摸排工作。 强化互联网平台、金融、传媒、科技、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监管执法,强化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
(十七)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报、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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