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规章]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人社部发〔2012〕11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2年2月6日 第五十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申请材料:工伤事故备案表(表格附件下载)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地点: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86997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