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根据国家、省及市的有关规定,永安市救助管理站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郑重承诺:
一、凡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市区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均可向我站求助。
二、我站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求助人员进行救助。
三、热情接待来站求助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甄别、身份核实、登记、建档工作。
四、我站对痴呆傻人员、未成年人等特定对象,实施街头救助,街头帮教,劝导进站接受救助。
五、我站对受助人员实施的救助和服务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我站对受助人员予以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根据受助人员的不同情况,为其提供下列救助或帮助内容: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船)凭证;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其他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给予护送返乡;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受助人员,给予妥善安置。
七、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接听外来电话或接待外来办事者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外来电话或来访的办事咨询和要求予以解答,或介绍到有关科室或部门,不得推诿。
八、我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站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敲诈、勒索、没收、侵吞受助人员财物,不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不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调戏妇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九、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监督。
求助接待电话:0598-3634718
监督举报电话:0598-3611639
0598-366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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