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曹远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评审小组的通知
为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识别精准率,切实方便人民群众,顺利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20)3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权责对等、权限下移、规范操作、公平公正”原则,特成立曹远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评审小组,组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综治、纪检、土地、卫计、教育、扶贫的领导及本次评审对象挂包村领导,镇人大代表及民政办等人员组成。
十月份评议小组成员
组 长:肖志滨
副组长:游 为
成 员:华明伟(综治、包村)、江 涛(纪检)、江先钢(土地、村建、包村)、黄晨阳(卫计、教育)、钟清林(包村)、李敬华(包村)、高 洁(镇人大代表)、张华益(民政)
记 录:罗宇峰
评议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政府2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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