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办事指南】2022年特困供养办事指南

日期:2022-12-09 11:16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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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城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请材料: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2、申请书;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学生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疾病证明(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4、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5、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证明。 

  办事程序:申请人(持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相关材料齐全后提交核对、民政办人员入户调查→村居评议→审批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乡镇(街道)审批→申请人至医院进行供养等级评估→发放特困金。 

  2022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2022年1-3月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1078元/人/月;半护理1314元/人/月;全护理1549元/人/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1295元/人/月;半护理1709元/人/月;全护理2170元/人/月

  2022年4-12月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1241元/人/月;半护理1513元/人/月;全护理1784元/人/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1490元/人/月;半护理1967元/人/月;全护理2498元/人/月 

  咨询电话:0598-362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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