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情况公示(2023年)
根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明卫〔2019〕81号),以下人员经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审核无异,拟作为2023年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按一、二、三级,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20元、690元、560元标准,现予公示。
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基本条件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需经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尚未治愈的,一、二、三级。
二、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在公示后7日内举报。
1.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2.符合条件对象未公示的。
举报电话:
福建省卫健委 —— 0591-87844606
三明市卫健委 —— 0598-8292189
永安市卫健局 —— 0598-3859356
附件:公示名单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公示名单
序号 | 乡镇 街道 |
姓名 | 性别 | 并发症等级 | 扶助金额 | 备注 |
1 | 安砂 | 周贤妹 | 女 | 三级 | 672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