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1-16 08:45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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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质计所: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和全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安排的通知》(闽药监科便函〔2023〕111号)和《2023年三明市级层面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安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安全用药健康为民

  三、宣传活动安排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联合各乡镇、街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药师参加“药葫芦娃”科普宣传、“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带动全社会关注药品安全问题,提升公众科学素养。

  2.积极参加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全局干部职工都要积极参与第十二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积极组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多渠道发动公众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3.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

  (1)通过网络宣传。依托美篇等网络平台,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力度,推送药品安全知识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知识普及率。

  (2)LED屏滚动宣传。发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利用各自单位的LED屏持续播放安全用药月相关内容,让市民直观了解到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3)发放宣传品宣传。本次活动印制了药品安全宣传小册子,请各市场监管所到药械科蔡晓燕处领取,结合日常监管和宣传活动进行分发,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质计所请注意总结“安全用药月”活动成效、经验,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于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总结及附表至药械科蔡晓燕工号。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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