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永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成立永安市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规定》(闽食药监安〔2013〕12号),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永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永安市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协调小组成员
组长:陈建华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邱若兰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国才永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
成员:邓锦川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科科长
余国土永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卫科科长
薛丛辉永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科长
吴光渠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晓燕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伊萍、罗宗利、邓锦川。
二.永安市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协调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各项任务。
2.组织协调永安市“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协调事宜。
3.定期组织召开永安市“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协调会议。
4.组织协调永安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专家与“两品一械”安全事件的调查、评价和报告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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