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设施)变更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设施)变更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四条
受理机构:永安市安监局危化监督管理科
审批机构:永安市安监局
申请条件:应先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注: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设施)新办证》办事指南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⑴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⑵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⑶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申请材料:
1.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复制件);
4.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
http://smya.fjbs.gov.cn/service.action?fn=detail&unid=0B38B6AB99000B7B46FBB46F3E63560B
填表示例:
http://smya.fjbs.gov.cn/service.action?fn=detail&unid=0B38B6AB99000B7B46FBB46F3E63560B
投诉电话:3834567(市效能办);3800763(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38201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永安市安监局(永安市南山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二楼211室)
乘车路线:永安市公交车1、2路
状态查询:永安市安监局危化监督管理科,电话:3820116
永安市安监局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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