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设施)新办证《办事指南》

日期:2018-07-02 11:00 来源: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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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设施)新办证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五条

  受理机构:永安市安监局危化监督管理科

  审批机构:永安市安监局

  申请条件:

    1.经营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相应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申请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单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直销或贸易经营企业,应提交与供应方的合同供应方的资质证明文件;与运输企业的合同、运输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8.经营企业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也不租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

  http://smya.fjbs.gov.cn/service.action?fn=detail&unid=5C379DF82074843EDF6DC89D0F30FEBD

  填表示例:

  http://smya.fjbs.gov.cn/service.action?fn=detail&unid=5C379DF82074843EDF6DC89D0F30FEBD

  投诉电话:3834567(市效能办);3800763(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咨询电话:38201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永安市安监局(永安市南山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二楼211室)

  乘车路线:永安市公交车1、2路

  状态查询:永安市安监局危化监督管理科,电话:3820116

                                      永安市安监局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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