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
业务。
受理机构: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批机构: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
协议样本。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 无
表格下载: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导航-其它-人社局下载中心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3834567(市效能办)
咨询电话:0598-365006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南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乘车路线:1路、2路、28路公交车市政府站
状态查询:0598-3650060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