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定”规定,参照《关于公布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明人社〔2019〕334号),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事项共125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4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公共服务14项,其他权责事项50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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