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园区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园区管委会“三定”规定,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权责事项共7项,其中:其它权责事项34项。
请各科室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委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 责清单
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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