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清单的报告
永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7号)精神,按照省、三明市“五级十五同”相关要求,永安市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权责事项共26 项 ,其中:行政许可13 项,公共服务10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附件:永安市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权责事项清单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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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7号)精神,按照省、三明市“五级十五同”相关要求,永安市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权责事项共26 项 ,其中:行政许可13 项,公共服务10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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