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永安市审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市审计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市审计局权责事项共41 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公共服务0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其他权责事项11项)。
请各科室(中心)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审计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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