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11月6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
为规范政策性粮食购销、社会粮食流通、安全储粮活动有序进行,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74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11月6日,我局随机抽取2名工作人员,对全市范围内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内容 |
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
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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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粮食收购企业 |
粮食收购检查 |
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91350481158197341M |
2023.11.6 |
粮食收购者遵守粮食法律法规情况,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永安市粮储局工作人员邓顺园、吴兴文对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抽查。 |
严格遵守粮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良好;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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