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落实法律服务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永安市司法局2024年将分批次对以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双随机抽查对象公告如下:
序号 |
抽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检查对象 |
人员范围 |
牵头单位 |
时间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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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单位 |
抽查比例 |
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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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设立条件、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 |
1、《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23日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二十四条 3、《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以司法部令第59号第三十四条 |
福建众强律师事务所 福建壹问律师事务所 永安市天达法律服务所 |
15% |
4次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员 |
永安市司法局 |
1.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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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旭尧律师事务所 福建永同律师事务所 福建永杭律师事务所 |
4.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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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安市丰韬法律服务所 福建商通律师事务所 福建法显道律师事务所 |
7.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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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顺隆律师事务所 福建闽信律师事务所 福建良群律师事务所 |
10.1-12.31 |
永安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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