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养老环境投资指南

日期:2023-12-20 11:46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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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1.养老机构。我市城区现有国德老年公寓、嘉桦老年公寓、嘉桦康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爱心老年公寓、沁园老年公寓5家,乡镇有福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家,总床位数1196张(其中国德老年公寓206张、嘉桦老年公寓122张,嘉桦康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00张,爱心老年公寓300张、沁园老年公寓186张、福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82张),目前入住率约56%,均以医养结合模式运营。

  2.乡镇敬老院,11个乡镇均建有一所床位在40张以上的敬老院,总床位516张,目前由国德老年公寓承接社会化连锁运营。

  3.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全市35个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其中黄山、龙岭、益民、新安和东门社区已升级为建筑面积达500平米以上的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228个建制村共建成90个三星级及以上幸福院,总共设置床位1092张。通过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用。

  4.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由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每年投入100万元为七类困难老人购买线上基础信息服务和线下实体援助服务(助餐、助洁和助医等),目前享受线上服务2833人,线下服务732人。

  5.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由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开展,2023年共建成带有智能检测设备的家庭养老床位200张,为我市400名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

  1.落实床位运营补助,根据文件精神,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运营补贴。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床位每年不低于2000元床位运营补贴,其中护理型床位补贴按年平均实际入住的失能老人床位数给予每床位每年不低于240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和我市各承担50%。

  2.强化业务监督指导,养老服务行业还处于不断摸索前进阶段,相关建设标准、优惠补助和服务指南等均在与时俱进更新调整。一是科学贯彻上级指导精神、积极向上争取各项优惠补助政策和业务培训机会,努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减轻服务企业负担;二是落实有关事项的跟踪检查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消防安全组织的方式,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工作要求,每月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养老机构进行督促检查,并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3.落实养老机构备案,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民规〔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完成原有及新建养老机构的备案工作,对于后续新建的养老机构,我局均要求其按照《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完成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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