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安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补贴措施清单
序号 |
扶持项目 |
扶持条件 |
扶持标准 |
备注 |
1 |
一次性开办补助 |
建设床位50张以上,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手续办理。 |
自建每床补助1万元,租赁期5年以上补5000元,分5年发放。 |
闽民养老〔2019〕87号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专项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2 |
床位运营补助 |
建设床位50张以上,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手续办理,以机构实际年平均入住人数计算。 |
护理型床位每年补助2400元,非护理型床位每年补助2000元 |
闽民养老〔2019〕87号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专项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3 |
普惠养老床位建设补助 |
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前需先申报补助,获批后才能享受普惠补助,同时,在运营时需定普惠价格。 |
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旅居型机构建设。项目同时符合多种支持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补助。 |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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