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卫生计生监督所2022年度传染病专业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我所2022年传染病专业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医疗卫生传染病监督单位342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3家、一级医疗机构13家、未定级医疗机构324家,疾控机构1家、采供血机构0家;建有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机构22家;预防接种门诊15家、新生儿预防接种单位4家、新冠疫苗接种点13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2个,核酸采样点14个;发热门诊(诊室)12个;隔离点1家;托幼机构66家。
二、工作内容
(一)传染病防控方面。我所继续加强全市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疫情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报告、门诊日志登记工作等基本工作内容;二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医疗机构防控专项牢固树立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网。三是对发热(门诊)诊室运转开展监督,筑牢防控防线。
(二)医疗废物(污水)方面。一是继续做好《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和医疗废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明卫监督[2018]17号)文件工作,继续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工作,巩固专项成果;二是结合传染病综合评价和双随机传染病防治检查工作,开展医疗废物日常巡查;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做好医院污水处置工作。
(三)预防接种方面。进一步加强新冠及其他疫苗管理、确保疫苗质量、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工作,对预防接种单位开展一年2次监督检查;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其他预防接种监督工作。
(四)消毒隔离方面。对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建立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等,对医疗机构的手术室、血透室、口腔科、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进行检查。
(五)微生物实验室方面。继续做好核酸采样点及核酸实验监督检查。规范我市核酸采样及检测工作,为常态化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六)托幼机构方面。联合教育局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联合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报告的情况调查。
三、工作目标
一是根据上级文件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二是根据《永安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完成我市传染病分级评价工作目标:完成对辖区一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和未定级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比例95%的工作要求;三是继续做好国家双随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国家系统分派的检查工作任务;四是完成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监督检查频次达1次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一)1、2月开展两节期间疫情防控专项监督
(二)6、11月份完成对医院污水抽检工作
(三)4月份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点及核酸采样点、发热诊室专项监督检查
(四)6月组织消毒隔离方面的培训
(五)8月开展微生物实验室专项监督
(六)9月开展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检查
(七)10月份完成国家双随机传染病专业监督检查工作
(八)11月底完成传染病综合评价工作
(九)其他上级单位和文件交待的工作
永安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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