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廉租住房配租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1年第一批)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永安市2019-2020年申请住房保障条件、标准及其轮候办法》(永政文〔2019〕37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选房(2021年第一批),有12套廉租住房完成实物配租。现将配租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如对他人的配租选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3日(工作日)之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634269。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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