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家庭资格复审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永安市2021-2022年申请住房保障条件、标准及其轮候办法》(永政文〔2021〕21号),经住房保障、民政、公安(车管)、市场监管(工商)、人社、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2年度528户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家庭资格复审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
如对本人保障资格复审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房保障中心,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申请复核。如对他人保障资格复审情况有异议,请直接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634269。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复审结果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按本次核定家庭类型给予保障。其中,部分实物配租家庭不再符合原廉租房条件,但未超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条件,将予以调整保障方式。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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