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7:10 | 来源:永安市曹远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按要求发布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可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曹远镇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曹远镇坑边路6号,邮编:366014,联系电话:0598-3570126,电子邮箱:cy3570126@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我镇工作实际,按照《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曹远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由分管党政办领导负责,一名工作人员兼职,统筹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着力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镇共制作信息1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9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比15.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比10.5%;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占比10.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占比5.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比5.3%;科教文体卫生类3条,占比15.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比10.5%;其他类5条,占比26.3%。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办结1条。历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把握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严格按照永安市政府统一要求部署,推动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促进专区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做好两馆报送工作,2022年我镇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1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曹远镇全年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出具体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合法性。202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镇虽然已经按照市政府要求并严格落实,及时、主动、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归类不够准确,内容较为单一,没有实现全覆盖;二是队伍建设薄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为党政办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针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公开标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开展政府公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发布内容归类准确、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和政府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确保曹远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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