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10:18 | 来源:永安市大湖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大湖镇党政办公室,地址:永安市大湖镇石林路007号,联系电话:0598-3500440 

   一、概述  

  大湖镇认真贯彻落实《永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57号)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坚持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根据我镇工作实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依托党政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其他相应部门人员协助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出台的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做到及时公开,推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执行,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全流程透明化。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落实政策解读制度,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部署的相关政策措施解读,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同时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推广,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对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做好积极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引导社会预期。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完善网上留言咨询反馈机制。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加强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投资100万元建设标准化便民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度上墙,规范印制并公开一次性告知单,通过监督台进行入驻中心工作人员公示、统一制作胸牌及座牌接受群众监督。服务中心包括民政、农业、卫计、劳动保障、村建、财政、企管委等7个工作窗口,另外设置了一个综合办件窗口,负责国土、林业等未入驻窗口的收件办件,实现考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向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提供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等便民服务措施。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办事服务,认真落实省、三明市、永安市有关简政放权、官放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规范劳动保障所、经济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村建站、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办事流程示意图。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梳理“最多跑一趟”事项26个,2018年“最多跑一趟”事项的实际办件量1750件,完善一次性告知单,落实即办制和承诺件限时办结制度,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务支持。定期自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上传农村、医疗、教育等相应信息,丰富信息资源,方便群众搜索查看。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并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利用政府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并严格审查发布内容,做到信息发布无误,信息公开透明。 

  10.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已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1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做到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1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1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大湖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60条,2018年度主动公开7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560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共1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发布16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发布15条;计划生育信息发布2条安全生产信息发布11条,其他信息发布29条。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四)政策解读情况:2018年度,我镇利用圩天,以自行组织及相关部门合作的形式,组织开展圩天农业、计生政策解读和法律、安全知识宣讲8次,政策解读80余条。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我镇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度回应共10多次。 

  )两馆报送情况:2018年,我镇共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73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2018年度我镇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历年来累计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1件,通过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申请公开关于农业土地转用及土地征用的相关材料。  

  (二)受理办理的情况。2018年度我镇未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历年累计已答复并同意公开1件。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8年度我镇未接到“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二是个别政务信息存在内容不规范情况。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公开时效,严格按照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需公开信息的时限要求,第一时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狠抓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 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3 

56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3 

56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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