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槐南乡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4 00:00 | 来源:永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槐南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2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为网站,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相关部门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暂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咨询投诉80余人次;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乡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槐南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

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

8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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