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6 10:28 | 来源:永安市本站原创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洪田镇党政办公室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洪田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759101;电子邮箱:3759101@163.com;通信地址:永安市洪田镇文川街100号;邮政编码:366023)。

  一、概述

  洪田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条例》、《办法》,并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

  1、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名党委委员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跟进具体的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负责信息工作的领导和同志,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积极做好自查工作,确保“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2、认真按要求编制《洪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洪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在制度建设上,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作为文件办理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开栏、宣传栏上公布,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3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204条。

  (二)公开信息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四)政策解读数量: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

  (五)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

  2016年,全镇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5亿元;内联到资1.6亿元;实现公共财政收入6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715元。

  (六)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鼓励农村青年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政策引导,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示范作用。

  (七)扶贫信息公开。我镇认真落实上级精准扶贫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精准扶贫相关信息,对贫困户进行精准分类、精准对策、精准帮扶,2016年共实现户贫困户,共计55人顺利脱贫。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暂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督查检查等措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我镇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人员变动性大,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存在不足和问题,我镇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1

20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

20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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