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罗坊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7:32 | 来源:永安市罗坊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罗坊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罗坊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罗坊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790509,电子邮箱:lfx3790509@163.com;地址:永安市罗坊乡梦溪中路36号,邮编:3660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我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总纲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根本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文件公开前的审查工作,不断规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我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8条,占比88.9%;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11.1%;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信息信息4条,占比50%;其他类4条,占比5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3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办结1条。历年以来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配置1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是完善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在拟制公文时,对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和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初审,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把握20个工作日的时间节点,保障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规范答复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推动我乡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安排1名兼职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公开专区,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查阅、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引等服务。配备自助上网电脑,分别提供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助浏览、罗坊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查阅、福建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自助申请等服务。设置政府公报查阅栏、宣传手册展示栏,为办事群众提供最新的惠民利企政策和办事服务指引。二是我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文件要求,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积极营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增强公开意识。对新产生的政务信息进行及时梳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通过严格的逐级审查程序,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三是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提供相应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2022年我乡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8份,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共计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将是否准确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科室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注重外部监督。积极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网站等公共渠道,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保障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2022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4.

 

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的扩展,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群众对我们政务公开平台关注度还不够,影响面还不广。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乡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时效。二是加大公开宣传。利用网站、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不断提高发布内容的质量,防止出现泄露公民个人隐私、表格尺寸不合适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信息上传更新,做到及时、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乡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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