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燕北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0:11 | 来源:永安市燕北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江滨路432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4291;电子邮箱:yaybjd@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街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工作条例,结合我街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完成全年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具体落实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街共制作信息13条,主动公开信息13条,占100%;依申请公开数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类6条,占46.2%;其它主动公开信息类7条,占53.8%;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81。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街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规程要求,严格落实由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党政办主任负责初审,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审核,主要领导审签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通过健全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在市政府网主动公开了燕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相关信息13份,报送图书馆、档案馆13份。整合街道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报送管理机制,及时向《今日永安网》等市级融媒体中心报送信息;线上:加大“闽政通”和“e三明”的宣传与推广力度,线下:利用党群中心服务窗口、政务公开栏、村居公示栏等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通过LED显示屏、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推广。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燕北街道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街道党政办、纪工委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二级绩效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比重,对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督促整改或者绩效扣分。2021年我街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追究责任,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办牵头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归集、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根据街道权责清单,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围绕“五比五晒”项目活动、“大招商招好商”及重点民生工程的信息公开,推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的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布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如闽中公铁物流基地、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三是在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总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领导督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三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力度,拓宽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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