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6 10:23 | 来源:永安市本站原创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6年度前三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2016年度燕西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燕西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永安市中山路189号;邮编:366000;邮箱:fgy3837857@sina.com,联系电话:0598—3632907)。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燕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2、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认真按要求编制《燕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燕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4、推进扶贫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热心走访群众。以同亲人拉家常的方式,市驻村组多次深入大炼村、青松村、罗岩村,吉山村,上吉山村,下渡村等走访老党员、困难群众、残疾人、低保户家中了解他们的困难和意愿;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驻村帮扶部门针对所驻村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农民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起,从农民群众最希望办又无力办的事情做起,在交通、水利、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3)加大对贫困村扶持力度。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贫困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并按照贫困村的标准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帮扶政策,明确责任人;

    (4)强化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专项到位。我街严格执行国家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的规定,在资金使用上,严把“选项、立项、申报、审批、发放、效益”六道关,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四不一公开”(即不准挪用、不准挤占、不准截留、不准优亲厚友,坚持上榜公开);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建立健全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监督上,实行项目资金动态管理,各扶贫项目均指定专人负责,总结资金使用情况,发挥财政监督审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保证了扶贫项目资金的合法、合理、有效使用。

    5、推进就业创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及时发布职业供求和职业培训信息;

    (2)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3)组织有就业能力的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劳动力参加永安市举办的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量达261条。

    (二)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公开信息总数为14条,其中:网站公开15条,占100%;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抢险救灾、社会捐助类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2016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街道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各个领域的信息。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

261

其中:1.网站公开数

15

261

2.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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