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0300-2023-00072 文号永政文〔2023〕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17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0300-2023-00072
文号 永政文〔2023〕4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17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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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扩大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的通知》(闽应急〔2023〕66号)和《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明应急函〔2023〕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三明市关于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赋予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创新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管理,整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破解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薄弱分散、执法能力水平较低的问题,确保赋予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原则

  (一)确立“连片联合”原则。根据我市乡镇(街道)实际,采取连片联合、大队牵头、交叉执法的紧密合作模式,健全市乡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遵循“依法依规”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行使好赋予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职责。

  (三)坚持“协同高效”原则。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加强专业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考试应考尽考,保持执法队伍稳定。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至少配备两名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参加连片联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人员。保障基本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办公设备,统筹安排必要办公场所。将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本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协调市应急局明确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对象、频次等执法内容,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二)市应急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具体制度,根据乡镇(街道)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业务指导,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将连片联合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在执法装备建设方面给予乡镇(街道)对应的支持和指导。做好挂包执法片区建设,明确片区负责人,安排片区集中办公场所,做好制度上墙等工作。

  (三)市委编办: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配齐配强应急部门和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力量,动态调整赋予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适时对乡镇(街道)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四)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制定符合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实际的配套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标准和文书,加强乡镇(街道)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做好挂包片区执法名录的公示工作。

  (五)市人社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提升公共专业知识水平。

  (六)市财政局:根据执法业务需要,加强乡镇(街道)执法服装、车辆和装备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

  四、片区划分

  根据地域距离、产业特点、工作便利等实际情况,将15个乡镇(街道)分为四个片区,其中:

  第一片区:曹远镇、大湖镇、安砂镇;

  第二片区:小陶镇、西洋镇、洪田镇、罗坊乡;

  第三片区:贡川镇、槐南镇、青水乡、上坪乡;

  第四片区:燕东街道、燕南街道、燕西街道、燕北街道。

  五、执法机制

  (一)执法机构设置。市应急局向每个片区派驻2名行政执法人员(其中一人任片区负责人),片内乡镇(街道)各自派驻2名及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兼职,片区由市应急管理局统筹指导管理。采取集中办公、分片负责的模式,各片区按照片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对接片区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确保至少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二)连片联合执法效能。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不能作为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的替代。各片区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中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在赋权清单内的,以所在乡镇(街道)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结果抄送市应急局;在赋权清单外的,移交市应急局立案处理。涉嫌犯罪的,根据《三明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时间安排

  (一)制定试点方案(2023年6月)。根据省、三明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应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细化试点措施,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部署筹备(2023年7月)。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做好部署筹备工作,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确定执法人员、连片联合执法计划、建立工作机制、配齐基本装备、开展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评机制,明确评先评优、薪酬待遇等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2023年8月起)。按照连片联合执法计划开展执法工作,实时跟踪督查、及时解决问题、持续调整优化。

  (四)总结提升(2023年12月起)。对各个片区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形成经验材料,并接受省、三明市应急管理部门的阶段性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市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也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列出时间时限,明确任务分工,将工作落实到人到岗,确保市、乡两级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指导分析。试点实施后,市应急局要落实周调度、月分析通报制度,全面分析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数据,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考核奖惩。市应急局将每月通报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比例,将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效能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走深走实。

  八、有效期及解释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具体解释工作由永安市应急管理局承担。

  附件: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

  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欣传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国钢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郭行镇  市委编办主任

  邱滋松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云  市司法局局长

  林  华  市财政局局长

  陈心芳  市人社局局长

  黎录松  市应急局局长

  吴雅婷  小陶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志滨  曹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奕榜  大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詹佳冬  安砂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旭辉  贡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启贤  西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福灿  洪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伟  槐南镇人民政府镇长

  钟家富  青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荔荔  罗坊乡人民政府乡长

  树  彧  上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昌永  燕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治浩  燕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纯敏  燕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承旗  燕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黎录松同志担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扩大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的通知》(闽应急〔2023〕66号)和《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明应急函〔2023〕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三明市关于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赋予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创新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管理,整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破解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薄弱分散、执法能力水平较低的问题,确保赋予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原则

  (一)确立“连片联合”原则。根据我市乡镇(街道)实际,采取连片联合、大队牵头、交叉执法的紧密合作模式,健全市乡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遵循“依法依规”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行使好赋予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职责。

  (三)坚持“协同高效”原则。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加强专业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考试应考尽考,保持执法队伍稳定。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至少配备两名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参加连片联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人员。保障基本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办公设备,统筹安排必要办公场所。将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本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协调市应急局明确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对象、频次等执法内容,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

  (二)市应急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具体制度,根据乡镇(街道)承接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业务指导,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将连片联合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在执法装备建设方面给予乡镇(街道)对应的支持和指导。做好挂包执法片区建设,明确片区负责人,安排片区集中办公场所,做好制度上墙等工作。

  (三)市委编办: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配齐配强应急部门和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力量,动态调整赋予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适时对乡镇(街道)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四)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制定符合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实际的配套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标准和文书,加强乡镇(街道)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做好挂包片区执法名录的公示工作。

  (五)市人社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提升公共专业知识水平。

  (六)市财政局:根据执法业务需要,加强乡镇(街道)执法服装、车辆和装备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

  四、片区划分

  根据地域距离、产业特点、工作便利等实际情况,将15个乡镇(街道)分为四个片区,其中:

  第一片区:曹远镇、大湖镇、安砂镇;

  第二片区:小陶镇、西洋镇、洪田镇、罗坊乡;

  第三片区:贡川镇、槐南镇、青水乡、上坪乡;

  第四片区:燕东街道、燕南街道、燕西街道、燕北街道。

  五、执法机制

  (一)执法机构设置。市应急局向每个片区派驻2名行政执法人员(其中一人任片区负责人),片内乡镇(街道)各自派驻2名及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兼职,片区由市应急管理局统筹指导管理。采取集中办公、分片负责的模式,各片区按照片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对接片区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确保至少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二)连片联合执法效能。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不能作为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的替代。各片区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中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在赋权清单内的,以所在乡镇(街道)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结果抄送市应急局;在赋权清单外的,移交市应急局立案处理。涉嫌犯罪的,根据《三明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时间安排

  (一)制定试点方案(2023年6月)。根据省、三明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应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细化试点措施,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部署筹备(2023年7月)。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做好部署筹备工作,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确定执法人员、连片联合执法计划、建立工作机制、配齐基本装备、开展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评机制,明确评先评优、薪酬待遇等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2023年8月起)。按照连片联合执法计划开展执法工作,实时跟踪督查、及时解决问题、持续调整优化。

  (四)总结提升(2023年12月起)。对各个片区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形成经验材料,并接受省、三明市应急管理部门的阶段性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市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也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列出时间时限,明确任务分工,将工作落实到人到岗,确保市、乡两级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指导分析。试点实施后,市应急局要落实周调度、月分析通报制度,全面分析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数据,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连片联合执法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考核奖惩。市应急局将每月通报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比例,将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效能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走深走实。

  八、有效期及解释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具体解释工作由永安市应急管理局承担。

  附件: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永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

  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欣传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国钢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郭行镇  市委编办主任

  邱滋松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云  市司法局局长

  林  华  市财政局局长

  陈心芳  市人社局局长

  黎录松  市应急局局长

  吴雅婷  小陶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志滨  曹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奕榜  大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詹佳冬  安砂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旭辉  贡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启贤  西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福灿  洪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伟  槐南镇人民政府镇长

  钟家富  青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荔荔  罗坊乡人民政府乡长

  树  彧  上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昌永  燕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治浩  燕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纯敏  燕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承旗  燕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黎录松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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