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0-0100-2022-00088 | 文号 | 永政人〔2022〕2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0-31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纯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0100-2022-00088 | |||||||||||
文号 | 永政人〔2022〕2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0-31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纯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纯敏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昌传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纯敏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纯敏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昌传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纯敏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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