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1-0100-2023-00018 文号永政办函〔2023〕2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18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安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1-0100-2023-00018
文号 永政办函〔2023〕2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18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安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安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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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及《永安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永政文〔2023〕23号)精神,推进永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为永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永安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温永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春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玉  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杨承将  市尼葛开发区管委会环保科科长

  罗毅专  市教育局副局长

  魏中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恢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文光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许光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圣淦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兴明  市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冯 炜  市文旅局副局长

  刘维炎  市应急局副局长

  苏玉梅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林业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陈国鑫  永安水文局局长

  王丹平  市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宋阳明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安气象局,由王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及《永安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永政文〔2023〕23号)精神,推进永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为永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永安市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温永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春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玉  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杨承将  市尼葛开发区管委会环保科科长

  罗毅专  市教育局副局长

  魏中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恢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文光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许光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圣淦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兴明  市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冯 炜  市文旅局副局长

  刘维炎  市应急局副局长

  苏玉梅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林业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陈国鑫  永安水文局局长

  王丹平  市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宋阳明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安气象局,由王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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