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 永政文〔2021〕1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09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永政文〔2021〕13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时间:2021-03-12 15:45

槐南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委员会第2次会议精神,现将《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永安市槐南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与《永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你单位组织实施。

  二、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规划面积为24.88公顷。

  三、经批准的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规划区主要发展水泥制造业,遵循福建省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精神,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

  四、你单位应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