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 永政文〔2021〕1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09
槐南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委员会第2次会议精神,现将《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永安市槐南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与《永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你单位组织实施。
二、原则同意《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规划面积为24.88公顷。
三、经批准的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规划区主要发展水泥制造业,遵循福建省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精神,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
四、你单位应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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